第四章 人类的状况
第四章 人类的状况
“上帝说: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,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。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。”(创1:26-27)
理解人类堕落前后的本性和状况,对于认识上帝的救赎计划乃是至关重要的。上一章我们思想了上帝品格的圣洁透过祂律法的原则表现出来。本章,我们要来研究人类的品格和状况,只有基于上帝律法的圣洁原则,在上帝品格的圣洁的亮光中,这研究才可能进行。
人类堕落前的状况 ——
“上帝说: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,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。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。”(创1:26-27)
“那将一切星宿安置在天空,将各样花卉栽种于田野,又将祂的神能奇迹充满天地的主,在祂完成荣耀之工的时候,最后造了一个管理全地的人,这人称为赐生命之主的杰作,实在当之无愧。……
“人类在外貌和品格上都赋有上帝的形像,惟有基督是天父‘本体的真像’(来1:3), 但人类也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。他的性情是合乎上帝旨意的。他的心智能领会天上的事。他的爱情是纯洁的;他的食欲和情绪都受理智的支配。他既赋有上帝的形像,并完全顺从祂的旨意,所以他是圣洁而幸福的。
“当人类被创造主造出来的时候,他的体格是魁梧并完全匀称的。他的容貌带着健康的红润之色,并焕发着生命和快乐的光辉。亚当的身材比现在的人高大得多。夏娃身体虽然较为矮小;但她的仪态是端丽华贵的。这一对无罪的夫妇,没有穿戴人手所制的衣冠,却象天使一样,披着一层荣光。只要他们顺从上帝,这光明的外袍就必一直掩蔽着他们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二章。
“上帝造人原是正直的;祂赐给人高贵的品格,和毫无邪恶的倾向。祂又赐给人很高的智力,并尽可能地多方面勉励人效忠上帝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二章。
“上帝初造的人,本有高尚的才能和均衡的脑力;他的身心毫无缺点,完全与上帝和合;思想清洁,志向圣善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二章。
“第一位亚当被造为纯洁、无罪的生灵,在他没有丝毫罪恶的玷污,他拥有上帝的形像。他可能堕落,并且因着悖逆真的堕落了。”《S.D.A.圣经注释》卷五,第1128页。
以下是亚当堕落之前的特性和状况:
1、拥有上帝的形像。
2、纯洁、无罪、无玷污。
3、没有邪恶的倾向、也没有犯罪的习性。
4、拥有高尚的才能,高超的智力和稳健的心智。
5、完全健康、身材高大,体态匀称。
6、本性与上帝借着律法显明的旨意完全和谐。
7、可能堕落
对于亚当有两个极大的可能:他可能堕落,因为他被造为一自由的合乎道德行为的个体;他也可能完全顺从上帝的律法,因为他被造拥有与上帝律法协调的本性。
虽然亚当受造完全,拥有心智稳健、性情高尚的特点。但是却没有被造拥有成熟的品格,因为成熟的品格乃是行为、习惯经过试炼和困难塑造的结果。这就是为什么亚当的顺从需要经过考验。“(我们的始祖)也有受撒但试探的可能,如果没有自由的选择,他的顺从就不是出于自愿,而是出于勉强的了。他的意志也就不能有所发展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二章。“始祖亚当于未犯罪之前,本可以因顺从上帝的律法养成仁义的品性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七章。如果他还有形成公义的品格的可能,那么这就意味着他并没有获得全然成熟的品格。
对上帝律法完全和一贯的顺从乃是亚当得永生的条件,是一个他能够履行的神圣要求。上帝创造并赋予他充足、无限的能力去满足这一要求。因此,撒但所持“律法遵守不了”的控告(《历代愿望》第七十七章)乃是一个极大的谎言。
人类堕落后的状况 ——
“上帝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。”(传7:29)
“人被谁制伏,就是谁的奴仆。”(彼后2:19)
“但因违背上帝的命令,人的才能就开始衰败,爱心变成了自私。他的性格因为犯罪而日渐脆弱,甚至靠自己的力量毫无与罪恶势力相抗的可能,竟成了撒但的囚奴……从犯罪之后,就不以圣洁为喜乐,竟要设法回避上帝的圣面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二章。
“亚当夏娃犯罪之后,便不能再居住在伊甸园中了。他们恳切地祈求上帝让他们留在那无罪的快乐家乡之中。他们承认自己已经丧失住在那幸福所在的权利,并保证自己将来必绝对地顺从上帝。但上帝告诉他们,他们的本性已经因罪而败坏了,抵抗邪恶的能力已经减弱,他们已经开了门路,使撒但更容易地接近他们。而在无罪的时候,既然屈服于试探;如今在自觉有罪的情形之下,就更没有能力保持自己的纯正了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三章。
“因为罪,(亚当的)后代一出世就带着与生俱来的悖逆倾向。”《S.D.A.圣经注释》卷五,第1128页。
“上帝宣告:‘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’(罗3:10)。没有一个完全的,都是一样的罪恶本性,一样的习惯犯罪。”《一同在天上》原文第292页。
在此,亚当堕落前后的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对比:
1、他不再返照上帝的形像。
2、良心既充满了罪,他就被罪恶玷污了。
3、他的各种功能变得不正常,他的心智不稳健。
4、他受制于疾病、痛苦和死亡。
5、他的性情因犯罪堕落了。
6、获得了不顺从的习性。
带着一个堕落、犯罪的性情,与上帝的律法为敌;带着与生俱来的悖逆倾向,人类能靠自己做到对律法的完全顺从吗?显然不能。
“既然我们是有罪的,是不义的,就不能完完全全的遵守上帝的圣律法,我们自己也无一点公义可以应付律法的要求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七章。
“律法的要求就是公义的生活和完美的品格,这是世人拿不出来的。人不能满足上帝神圣律法的要求。”《历代愿望》第七十九章。
“‘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’,──不能使人称义,因为人在罪恶的本性中,不能遵守律法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三十二章。
“原来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上帝为仇,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”(罗8:7)。
因此:
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上帝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罗3:10-12)
“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,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;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,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。”(赛64:6)
“我们不能为自己提供义袍,因为先知说:‘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。’(赛64:6)。我们内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遮蔽自己灵魂的赤裸,使之不至袒露。”《使我认识祂》原文第302页。
“先知何西阿曾在以下的话中,指出那构成法利赛主义的本质:‘以色列是虚荣的葡萄树,向自己结出果子来。’(何10:1,英文本)。犹太人所自诩的侍奉上帝,实际上乃是为自己而工作。他们的义无非是按照自己的意见,并为博取自己的私利,且凭着自己的努力而遵守律法的结果而已。因此这种义决不会比他们的本身更好。他们致力于使自己成为圣洁,无异乎企图使洁净之物从污秽之物中产生出来。上帝的律法与祂自己同样的圣洁,也与祂自己同样的完全。它向人表彰上帝的义。人靠自己并不能遵守这律法,因为人的本性是腐败而畸形的,与上帝的圣德全然不同。自私之心的作为都像‘不洁净的人’,‘而我们……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。’(赛64:6)”《福山宝训》第三章。
“我们虽曾象古时的尼哥底母一样,自鸣得意,以为一生都是行为正直,品格端方,可以不必像平常的罪人那样在上帝面前自卑。然而基督的真光照透我们内心的时候,我们就会看出自己是怎样的不洁,存心是怎样的自私,怎样反对上帝,以致一举一动都沾染污点。那时我们必知自己的义,真像污秽的衣服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三章。
“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我母亲在罪恶中怀了我。”(诗51:5,译自钦定本圣经)
保罗的告白确证了同样的事实: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作“人”),我是喜欢上帝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”(罗7:20、22-23)。
“各人心中不但具有智力,也具有灵力;亦即一种正义之感,一种向善之念。但也有一种反抗的势力,敌对着这些秉性。在各人的经验上,都显出吃了分别善恶树之果子的结果。在人的本性上有一种行恶的倾向,是一股不假外援而自己无法抵御的势力。唯有一种能力可以助其抵御这股恶势力,达到其内心所钦佩的理想。这能力就是基督。”《教育论》教育对于救赎的关系。
不可逾越的鸿沟 ——
因为违背律法,人处在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之前。永生的唯一不变条件是对上帝律法完全和始终的顺从。然而,因为罪,人使自己与上帝隔绝,并使自己置于没有丝毫能力遵行上帝律法的境地;可是上帝仍只接受完全的顺从。
“我们已陷入罪的深坑中,靠着自己不能脱出来,我们的心是邪恶的,自己不能改换。‘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,无论谁也不能。’‘原来体贴肉体的,是与上帝为仇,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、也是不能服。’(伯14:4;罗8:7)教育,文化,自制——人的种种努力——各有其相当的地位,但对救人脱出罪海,改变恶心,则无能力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二章。
“我们应该清楚明白地传讲这一主题,不至于当我们站立在上帝面前或站立在上帝所给我们的恩赐中时,靠的是被造之物的功劳。信心与行为若能替任何人购得的救赎的恩赐,那么创造主倒要受被造之物的恩惠了。在此谬误有被作为真理接受的可能。如果任何人靠自己所做的什么事能够配得救恩,那么他所站的立场与天主教为自己的罪而做的苦行一般无异……因信称义是不容争议的。堕落的人类靠自己好行为的功劳永远都不能够为自己获得永生。”《信心与行为》原文第19-20页。
“我怎样才能得救呢?”不要忘记,得救是人无力做成的事。唯一能给我们带来安慰的就是承认“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却能。”(路18:27)
结语 ——
“上帝造人原是正直的;祂赐给人高贵的品格,和毫无邪恶的倾向。祂又赐给人很高的智力,并尽可能地多方面勉励人效忠上帝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二章。
“上帝初造的人,本有高尚的才能和均衡的脑力;他的身心毫无缺点,完全与上帝和合;思想清洁,志向圣善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二章。
“第一位亚当被造为纯洁、无罪的生灵,在他没有丝毫罪恶的玷污,他拥有上帝的形像。他可能堕落,并且因着悖逆真的堕落了。”《S.D.A.圣经注释》卷五,第1128页。
“但因违背上帝的命令,人的才能就开始衰败,爱心变成了自私。他的性格因为犯罪而日渐脆弱,甚至靠自己的力量毫无与罪恶势力相抗的可能,竟成了撒但的囚奴……从犯罪之后,(人)就不以圣洁为喜乐,竟要设法回避上帝的圣面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二章。
“亚当夏娃犯罪之后,便不能再居住在伊甸园中了。他们恳切地祈求上帝让他们留在那无罪的快乐家乡之中。他们承认自己已经丧失住在那幸福所在的权利,并保证自己将来必绝对地顺从上帝。但上帝告诉他们,他们的本性已经因罪而败坏了,抵抗邪恶的能力已经减弱,他们已经开了门路,使撒但更容易地接近他们。而在无罪的时候,既然屈服于试探;如今在自觉有罪的情形之下,就更没有能力保持自己的纯正了。”《先祖与先知》第三章。
“因着罪,(亚当的)后代一出世就带着与生俱来的悖逆倾向。”《S.D.A.圣经注释》卷五,第1128页。
“既然我们是有罪的,是不义的,就不能完完全全地遵守上帝的圣律法,我们自己也无一点公义可以应付律法的要求。”《喜乐的泉源》第七章。
“律法的要求就是公义的生活和完美的品格,这是世人拿不出来的。人不能满足上帝神圣律法的要求。”《历代愿望》第七十九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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